□ 锐见
今天,一则“山东一男子在家裸体没拉窗帘,被邻居拍照发到业主群”的新闻,上了热搜。


一面没拉好的窗帘,把邻里之间那点“我在自己家,怎么会冒犯了你”的微妙关系,推到了台前。网友们争论不休,焦点无非两个:一是在自己家里,能不能想怎么穿就怎么穿、甚至不穿?二是邻居拍下照片还发到群里,犯法了吗?



究竟谁是谁非?其实,无外乎法律和人情。先说法律:谁先越了界,谁又过了火?
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蝶认为:“男子在自家屋里光着身子,属于私人生活自由的范畴。只要他不是故意站到窗边招摇,也没有主观上‘故意暴露’的意图,那从法律上讲,还真算不上‘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’,不归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管。”
那么,山东这名男子的行为,真的就没一点问题吗?想想,这住的可是楼房,窗户对着窗户,自己不遮一下,别人一抬头就可能看到不该看的,就是想“非礼勿视”也要来得及回避才行。余蝶认为,这属于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一言以蔽之就是心太大了,对可能被外界看到的后果存在一定过失。
那么,那位拍照还发业主群的邻居呢?拍别人在家里的私密照片,这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;把私密照片发到业主群,让更多人看到,这可能造成对方社会评价降低,侵犯名誉权。余蝶律师提醒:“这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,构成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的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”这可不是“看不惯”“曝光不文明”,而是违不违法的问题了。
试想,如果这次在家没穿衣服的是女士,而拍照片的是男士,又该引起怎样的一场风波呢?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。性别,不会改变行为的性质。谁拍的、谁发的,谁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当然,法律也不外乎人情。在自己家,就能彻底“放飞”吗?
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所研究员何雨说:“中国是礼仪之邦,穿着整洁、举止有礼,是一个人基本的修养。哪怕是在自己家,如果明知道窗户大敞四开、对面就是邻居家的客厅,还光着身子走来走去,这确实不大妥当。”毕竟,你的自由不能违背公序良俗。
在城市的高楼里,窗帘不只是块布,更是人与人之间的一道物理边界。一个拉上窗帘的举手之劳,不仅是对自己隐私的保护,也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。
今后,万一真碰上类似的事情,先别急着掏手机,先问问自己“我这么做合法吗?”“我这么做厚道吗?”相信怎么做最合适的答案,一定在每一个人的心里。
敏锐观察 洞见前沿
南京广电·牛咔视频记者:高菲制图、编辑:翟小佳值班主管:周心诚
内容审核:梁娜
值班主编:杨洋制作:南京广电融媒新闻中心
相关阅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