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 锐见
近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,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建议将官方文件中的“物业管理”统一为“物业服务”。对此,住建部工作人员很快回复表示,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将被修改为《物业服务条例》,行业分类也由“物业管理”调整为“物业服务”,一并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。
这看似简单的两字替换,是社区治理逻辑的深层转向,更是对业主主体地位的正式确认。
长期以来,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屡见不鲜:公共收益去向不明、设施维修推诿拖延……这些问题的根源,正是物业角色定位的错位。作为业主花钱聘请的服务方,不少物业却以“管理者”自居,自上而下的管理思维,让小区成了管控对象,而非服务空间。此次条例更名的核心价值,正是从顶层设计纠偏这一认知,明确物业的核心职责是服务,业主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南京已在用实打实的举措践行物业服务理念,让“花钱买服务”的朴素认知落地。
南京市住建局推进的“美好家园”三年行动计划,让全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能力显著增强,家门口的“硬件”“软件”实现双提升。全市多区推行的“物业红黑榜”,用限期整改的奖惩机制,让物业的服务水平有了硬标尺。还有遍布全市的“睦宁里”便民服务站点,从平价维修到养老托育,把服务送到了业主家门口。这些看得见、摸得着的改变,正是物业服务的核心要义。

当然,文字调整易,观念转变难,执行到位更难。倘若只是改了名称,物业依旧态度生硬、推诿扯皮,再完善的条例也只是一纸空文。我们必须警惕“只换牌子不换里子”,物业服务的好坏,从来不在口号里,而在楼道灯坏了能否及时修好,停车秩序能否合理维护,公共收益能否透明公开的细节里。
从“管理”到“服务”,是社会治理走向精细化、人性化的必然一步。唯有把业主的感受放在首位,用监管划清边界,用科技提升效率,用细节温暖人心,才能真正重塑物业服务生态。
敏锐观察 洞见前沿
南京广电·牛咔视频记者:毕子晨制图、编辑:翟小佳值班主管:原玲
内容审核:王辉
值班主编:张宏亮制作:南京广电融媒新闻中心
部分图片来源:央视新闻、南京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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